chanjiangl 发表于 2009-9-16 23:33 只看TA 10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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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认为应该把“疆独”定性为“恐怖组织”,这样一来对它使用什么手段都是合法的,既然它们漠视别人的生命,那么它们的生命也应该被漠视!杀人者!人恒杀之!至于说什么“国家机器应该对外”这类的话,那就完全没必要了,我记得有位伟人说过“不管白猫黑猫,能抓老鼠就是好猫”,“学潮”的时候好像也动用过军队吧?所以根本不存在某些网友说的所谓“内事”“外事”之分。要维护国家稳定,民族团结,在特殊时刻就要使用特殊手段,“当断不断,反受其乱”,如果任由这样的事态发展下去,那么民族矛盾不会因为我们的妥协而得到缓和,反而有可能加剧,我们只有以霹雳手段镇压一部分心怀不轨的人,才能对其他人起到震慑作用,至于别国的指责什么的,那就交给外交部就行了,打口水战谁不会?我还不信有哪个国家敢为几个“跳梁小丑”和中国翻脸! 妇人之仁是没有好结果的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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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scow1941 发表于 2009-9-17 08:50 只看TA 10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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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2楼的意见 ,调些城管去就行了,绝对解决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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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chaellam0838 发表于 2009-9-17 09:30 只看TA 105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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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分同意三楼、五楼还有六楼的话,野战部队进疆可不是闹着玩的,完全是授人以柄的行为。另外,楼主难道你不知道我国每次大裁军,除了部分是真正转业、复员的以外,其他大多是改用武警序列继续服役?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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